历年法律硕士联考命题规律及特点--法制史
http://www.gctmba.com 2009-07-02 20:28:41 作者:企业培训 来源:企业培训网
一、命题规律:中国法制史学是法学科目当中的重要基础课程,在法律硕士的考试当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,现根据近年考试题目的分析,中国法制史考试所涉及的内容,主要包括四种形式:第一是单项选择题;第二是多项选择题;第三是简答题;第四是分析题。
从法制史多年来考试的情况看,出题主要依据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》及其指定的教材,其中的重点问题,几乎都会以各种形式的题目出现,此二者既是本学科复习的重点,也是综合课考试的重点。在重点掌握二者的基础上,适当参考相关辅导材料。(请尊重知识产权,本文由北京安通学校提供)
二、综合特点:认真考察历年考题,可以抽象出以下明显的综合特点:
1.注重法制史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考察和对知识体系的掌握。
2.考察考生获取信息的能力和知识分析的能力。
3.重基础、重理解,在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基础上,注重理解、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。例如,2006年综合试题(中国法制史)的单项选择的考察出现了新的趋势,
39.唐朝时京城长安某人犯有三种罪,三种罪的处刑分别为徒一年、徒二年和徒三年,依据唐律的规定,该罪犯最终将被处以()
A.徒二年 B.徒三年 C.徒六年 D.徒三年以上六年以下
该题内容不仅涉及到唐律“二罪以上俱发,以重者论”的吸收原则,同时也涉及到当今《刑法》合并论罪的不同规定,因此在选择中不仅需要熟悉唐律的内容,而且要灵活运用唐律的上述规定,选择最重的三年徒刑作为答案,而不是别的选项作为答案。
三、命题特点:
1.单项选择题的命题特点——基本概念及其相关知识的掌握。
2.多项选择题的命题特点——主要考查法制史学相关概念的分析。
3.简答题的命题特点——主要考查重点章节重点问题的分析和掌握。
4.分析题的命题特点——主要掌握重点章节法律原文的分析和把握。
上一篇 | 历年法律硕士联考命题规律及特点--宪法学 | 下一篇 | 法律硕士2006、2007年联考大纲对比 | [返回首页] | [返回顶部] |